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九年,是沈阳市最早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(原沈阳市第二合作律师事务所)。现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打破了沈阳市现有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模式,采用了全新、高效的,所内全部律师相互合作的工作模式。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在金威主任的领导下,合众业务精深、经验丰实律师之智,融各律师之长,相互合作、相互配合,同心协力完成委托事项。因此使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形成了“案情进入速度快、关键问题抓得准”的办案特色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为当事人提供专业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 联胜律师立足于“以信立本,以智谋事”的信条,自成立以来,先后为政府机关、国有大中型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大专院校、中外合资企业、集团公司及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,充分发挥律师特长,秉法律专业知识素养之才,兼企业管理技术工作之能,多次出具高价值的法律意见书,在顾问单位的关键性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,并与之建立起良好、长久的合作关系。在受理民事(尤其经济、金融、房地产、知识产权及重点项目)、刑事、行政事务或案件等方面法律业务均位于省内先列,同时取得显著的成绩。 联者,合也,唯贤者则力合。胜者,任也,唯能者方任之。联胜律师经二十年砥砺,已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。所谓倾至诚而为,尽至则必胜。联胜律师在未来的事业中,仍会以良好的法律素质、娴熟的业务技能为各行各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,创造更大辉煌!